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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法院:巧用“活封”解“心结”换“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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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晨报山东讯(特邀记者 张学锋 通讯员 徐倩)“感谢执行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们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近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收到三面鲜红的锦旗,全某某等人当面对张峰法官表达由衷的感谢。

2021年至2022年,原告全某某等16名购买者陆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临沂某某置业公司退还商铺购房款并申请查封被告的土地使用权。原告胜诉申请执行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涉及项目是片区生活配套规划的重点星级农贸市场,已投资近3000万,土地使用权被查封后无法办理预售手续,若无法解除查封,商铺就无法出售资金也回笼不来,全某某的执行款也就没有着落,双方一时陷入僵局。一边是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一边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让妥善处理,既能避免项目烂尾,又能让申请人拿到购房款,成为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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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僵化的一封了之,要因案而宜,要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尽最大可能让企业继续运转,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实现双赢。承办法官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办的,他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后及时转变思路,从引入案外人担保的角度进行处理,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向各方释明了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由第三人提供自有房产作担保,法官在确认担保房产无抵押无查封且价值远超保全数额后,及时解除了土地使用权查封,该项目项目瞬间“活”了起来,商铺得以顺利出售,出售款直接打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及时过户给申请人,16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在办理这批涉小微企业与购房者退房纠纷案件中,罗庄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助力企业“复活”,妥善依法化解了矛盾,达到了双赢,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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