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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检枫安兰”简案快办机制 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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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晨报山东讯(特约记者王胜民 通讯员曹娟)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围绕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打造“检枫安兰”简案快办机制,建成并实质化运行“一站式”办案中心,用25%的刑检办案力量办理了75%的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调整优化办案模式,在机制创新中提高效率

一是优化办案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就刑事案件简案快结会签工作意见,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办案文书流转、案件提前介入等达成共识,对案件实行集中移送、告知、讯问、具结、听证、起诉、审判,缩减案件审结周期。2024年全年速裁适用率达47%,同比上升12%。

二是简化法律文书。对认罪认罚且可以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的案件,在不影响诉讼程序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对12类程序性文书进行整合,压缩文书数量;对危险驾驶、帮信等证据种类相对固定、办案模式化程度较高的7类案件,统一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最大限度帮助承办人减少工作量。

三是优化人员调配。成立3个简案办案组,集中办理近年来受案量较大、速裁适用率较高的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12类轻微刑事案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细化证据审查要点,在精准施策中确保质量

一是开展要素式审查。区分不同罪名,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全流程要素式办案审查表,明确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12类轻微刑事案件的侦查要素,细化证据调取范围和内容,从源头提升刑事案件的侦办质量。全院刑事案件不捕率同比下降10%,不诉率同比下降18%。

二是坚持刑检案件“一案八问”。探索“刑事检察八问”工作法,要求干警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司法办案规范、法律监督质效、深层次问题调研、案件典型示范效应等八个方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详细列明审查要点,帮助办案人更直观理解和把握“高质效”这一标准,将“工作提示”变成检察办案的“一招一式”。

三是加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针对受案量较大、社会危险性因素影响较大的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16类轻微刑事案件,构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对社会危险性进行量化评估。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文件,推动量化评估结论在刑事诉讼全程适用。去年以来,先后调取社会危险性证据2500余份,形成评估结论700余份;审判过程中依据评估结论作出判决290余件,刑罚执行过程中适用评估结论360余次。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有效沟通中增进和谐

一是全方位加强释法说理。办案过程中,除办案人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外,还充分发挥律师、诉讼代理人的作用,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对案件处理有合理预期,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在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案件承办人先后4次组织双方律师、诉讼代理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再由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分别向当事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当事双方均认可案件处置结论并达成和解。

二是全方位推行检调对接。协调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引入检察办案。对存在矛盾激化、外溢风险的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在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去年以来,先后促成和解100余件。在一起诈骗案中,案件承办人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共同组织多次调解,最终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予以退赔,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三是全方位开展检察听证。在办案中心设立检察听证室,常态化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开展检察听证,对当事人诉求进行公开回应。去年以来,先后组织检察听证70余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在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当事双方对案件定性存在分歧,案件承办人邀请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围绕双方意见分歧进行详细分析、论证、说理,最终,案件处置结论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认可。

责任编辑:李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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